為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工作部署,推動非疫情防控重點地區企業複工複産,自然資源部國土空間生态修複司近日就疫情防控期間自然資源部發證礦山企業礦山考古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方案評審有關事項函告各有關礦業權人。
自然資源部明确,疫情防控期間,中國自然資源經濟研究院安排專人負責2020年1月1日之後受理方案的評審及後續工作;自然資源部國土整治中心安排專人負責2019年12月31日之前已受理方案的相關後續工作。
自然資源部表示,疫情防控期間,需辦理自然資源部本級事權範圍内的礦山考古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方案評審,申請人可通過郵寄方式将申請材料郵寄至自然資源部政務大廳。申請材料形式應符合《礦山考古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方案服務指南》,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成果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如有涉密内容須作脫密處理。
疫情防控期間,礦山考古環境保護與土地複墾方案評審方式由會議評審改為函審;已進入修改、複核階段的,相關材料作脫密處理後可通過電子郵件報送,疫情防控結束後三個月内,申請人需向組織評審單位補交完整材料。來源:中國礦業報